(600670)“*ST斯达”公布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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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09: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5日接到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对公司大股东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3199132股中的20199132股股份被拍卖事项作出如下裁定: 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16010万元人民币竞买的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质押股权20199132股合法有效。
公司社会法人股质押权20199132股所有权从竞买成交之日起归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另该股权尚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过户等手续。 公司董事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