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25)“长园新材”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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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09: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5日召开二届四次董事会及二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3年末总股本9954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通过2004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受让长和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9.2%股份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向农行深圳市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七、通过选举和更换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3月30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