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00)“浦发银行”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09: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5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二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1元人民币(含税)。
三、通过继续聘用安永大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服务工作的议案。 四、通过董事、高管变更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在香港设立经营性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议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债务期限10年。利率由公司和目标债权人协议确定,采取固定、分段式利率方式,第1年至第5年的年利率(即发行利率),在4.3%-4.6%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加以确定。从第六年开始,利率在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100个bp(1个bp为0.01%)。 九、通过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3月30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