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与外商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与香港ESKINVESTMENTLIMTED同意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建设100万吨/年机焦技术改造项目,并于2003年12月10日签订了关于合资组建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后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下称:合资公
司)的合同书,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1614.98万美元(折合为人民币96055.85万元)。合资双方的出资额共为4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3080万元)以此金额作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公司认缴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8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公司以200万吨机焦项目的一期100万吨焦化在建工程实物经评估后作价出资。若评估值小于出资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现金补足,若评估值大于出资额,多余部分则记入双方往来。合资公司的期限为二十年。
二、通过公司为新成立的合资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与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下称:国际金融公司)达成的初步意向性协议,国际金融公司将向新组建的合资公司提供为期十年的7000万美元贷款,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要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范围内向此笔长期贷款提供部分担保。
三、通过公司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3月28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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