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上市公司 > 正文
 
厦华四地起诉长虹 是否"炒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 14: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2月23日,ST厦华(600870)的大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诉长虹商标侵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作为第二被告的广州天贸南大百货有限公司当天没有出庭。厦华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这是该案继近日在上海、北京开庭之后的又一次庭审。

  至此,厦华于去年8月20日在全国四家法院同时起诉长虹商标侵权一案已有三家法院开
庭审理,双方均就长虹标志使用的究竟是CHDTV还是HDTV问题进行了争辩。法院都将择日宣判。

  长虹销售网络遍及全国各地,厦华为何只在四地起诉长虹?难道厦华认为其商标被侵权只有上述四地?此前,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厦华诉长虹商标侵权一案不过是作秀炒作,以提高知名度。事实是这样吗?记者当天联系上了厦华品牌部经理孙光荣。

  孙光荣说,厦华之所以只在上海、北京、广州、厦门同时起诉长虹,并非认为长虹只在四地侵权,主要是考虑到厦华公司的人力问题。厦华公司只有一个法律部,没有人力、精力在众多法院同时起诉长虹,只能尽最大努力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为此,厦华选择了上海、北京、广州、厦门这四地比较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诉讼,以表明公司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

  对于厦华是否在炒作自己的质疑,孙光荣认为,厦华不但是中国驰名商标,还是中国名牌产品,19年来,厦华在全国销售了几千万台的彩电以及相关的厦华牌产品,已经在消费者心目中扎下了根,成了一个响当当的国产品牌,没有必要通过炒作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从品牌营销的角度分析,很多专家都认为厦华在同行业中是一个行事比较低调的企业。在彩电行业中,厦华在规模上虽排不到前三名,但仍被公认是彩电巨头之一。可以说,厦华的知名度是得益于技术领先。

  在技术开发上,厦华走在全国彩电业前列,在数字高清晰度电视上建立了一个个里程碑:厦华是唯一一个获得国家五部委联合认证的重点新产品,厦华的平板电视、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是全国唯一获得发明金奖的,获此荣誉不是靠炒作来的。在国外,厦华产品已获得了权威认证。在国际市场上,厦华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已进入美国最大家电连锁企业BESTBUY的卖场,美国军方也已注意起厦华的产品。因此,厦华的精力是放在技术研发上,而不是把精力放在炒作上。

  当记者向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询问对厦华诉长虹一案看法时,刘海中脱口而出:炒作!。

  他认为中国企业如果把精力放在这上面是可悲的。关于长虹对厦华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国家工商局已有非常明确的观点,也已发了相关文件,认为长虹没有对厦华构成侵权。如今法院既然开庭了,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的。他表示,炒作无可厚非,但如果伤害、损害他人品牌的牌誉和给他人的经济带来损失的话,我们也不会熟视无睹。证券时报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