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关于收购北京天创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维嘉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收购北京市天创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天创公司)持有的维嘉公司30.46%股权
;收购北京天创旅游有限公司(下称:天创旅游)持有的维嘉公司20.54%股权。通过了公司与天创公司、天创旅游签署的《收购意向书》。本次收购涉及国有产权转让,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北京产权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即天创公司与天创旅游将拟出让之股权向交易中心提出转让申请并挂牌。公司按照规定进行竞价。如竞价成功,公司将在交易中心主持下完成本次收购。受让底价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确认的维嘉公司评估后净资产值5842万元为基础,计算得出的天创公司与天创旅游拟出让股权的股权评估值的90%-120%区间内确定。
四、通过公司申请增发A股的议案: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
五、通过公司2004年增发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七、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八、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继续聘请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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