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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4)“山川股份”公布第一大股东国家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12: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接青海山川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海投资)的通知,该公司已于2004年2月10日与其控股的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星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公司的5554.5万股国家股,占公司股份36.8%转让给金星公司。若转让成功,金星公司将持有公司5554.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36.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留意,上述国家股转让事项已经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股份转让协议》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对提交收购报告无异议以及获得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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