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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审计管理有新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 09:57 证券日报

  本报讯(记者婕宁)在总结近年来企业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情况的基础上,财政部日前重新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主要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管理的一般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重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实施管理、审计报告的管理以及财政监督等进行了详细阐述。

  《规定》指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
务所依法进行。接受企业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审计业务必须由本所的注册会计师完成,不得分拆后转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企业集团公司选择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联合审计的,应当确定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协助牵头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制定集团审计方案,组织子公司或者所属企业配合实施。

  该《规定》施行后,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财经字[1998]114号)、《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905号)和《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1]70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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