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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A为关联企业还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 06: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深圳消息白云山A(000522)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于1996年5月擅自以白云山A的名义向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借款1500万元,为期一年。借款到期后,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仅归还500万元。1997年10月粤财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定白云山A于1998年3月底付清债务本息1109.6万元。在此期间,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又先后偿还本息464.6万元,尚余本金445万元未归还。

  2003年11月底,广州市中院从白云山A账户上划走80万元以执行债务清偿,后白云山A与粤财公司多次协商达成和解:白云山A在偿还本金445万元后,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对贷款利息196.5万元(未包含罚息)给予全额豁免。

  作者:记者 刘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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