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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000510):拟将国家股转给宏大集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 08:2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金路集团(000510)公告称,德阳市国资公司于2004年2月3日与宏达集团重新签订了国家股权转让协议;德阳市国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金路集团国家股8124.0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给宏达集团。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定为1.75元/股。转让完成后,宏达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德阳市国资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国家股份。转让尚须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李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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