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整体资产(含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及负债等。)与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下称:新加坡佳通)拥有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51%的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出资产的价格为289900300元,置入资产的价格为755820000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价格之间差价465919700元,对于置换资产差额,公司无需向新加坡佳通支付利息。
二、通过公司与新加坡佳通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与新加坡佳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新加坡佳通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新加坡佳通持有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之股东权益的100%,现愿意向公司出售;公司愿意向其购买51%的股东权益。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将由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四、通过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托管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销售网络的议案: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将其控制的销售网络转至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此次资产置换实施后,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该网络再托管给公司对这一销售网络进行管理。
六、通过聘请本次资产置换中介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11月份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核销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审议以上有关事项,公司本次资产置换事宜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同意后,再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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