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斯达(600670)公布法人股股权拍卖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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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 09: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士达药业)持有公司法人股23199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3%,1999年11月高士达药业将其中20199132股,占公司总股本14.39%,向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北安支行(下称:农业银行)作最高限额质押担保借款,质押期叁年,2002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续押至2010年4月25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2003年7月农业银行向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并下达了仲裁裁决。
上述股权由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长春市城鑫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04年1月18日上午10时在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南胡同2号进行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