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的议案。截止2003年12月16日,报名参加沫江煤矿竞价收购的竞买人只有公司一家。根据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的《挂牌竞买须知》: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每次报价为50万元)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则公司收购沫江煤矿标的物的成交价在挂牌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50万元,即4087万元。
因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和沙湾区人民政府对沫江煤矿破产后职工的安置需要大量资金,故在沫江煤矿挂牌交易须知中明确提出竞买人若竞买成功,将借给沙湾区人民政府5000万元用于安置职工。公司目前成功竞买沫江煤矿,将由公司控股的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万元给沙湾区人民政府。本事项经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定了《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从2003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3月20日止。
公司成功收购沫江煤矿后,将以该煤矿为依托,进行沫江火电三期5.5万千瓦机组技改项目,以缓解公司电网的丰枯矛盾。目前,沫江火电三期5.5万千瓦机组技改项目工作班子已完成沫江火电三期的三大主机(锅炉、发电机和汽轮机)和工程设计合同的签定,合同涉及金额为5816.00万元,实际已支付了1139.60万元定金和进度款。
因沫江火电三期涉及金额较大,所有董事会通过的议案以及公告涉及的事项都要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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