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6日至2003年12月8日,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拜耳(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拜耳中国)签署了《关于全面清偿及终止拜耳中西家用消费品有限公司(下称:拜耳家用)合资经营合同之框架协议》、《修改合资合同及章程的合同》(指拜耳家用)和《关于终止合资经营合同及全面清偿的框架协议》(指拜耳中西农用化学有限公司,下称:拜耳农用)等文件。
拜耳中国将以现金方式单方向拜耳家用增资1670万美元,用于偿付拜耳家用的对外债务。拜耳家用的所有动产亦将在出售和处置后用于债务清偿。拜耳中国以拜耳家用完成债务清偿后剩余钱款加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含增资部分)转让给公司或公司指定企业。拜耳家用的不动产留归股权转让后的内资企业。所有涉及拜耳的名称、商标及技术相应终止。
拜耳农用的所有动产转让收益将用于支付其与德国拜耳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工程与基建协议应付款项(上述支付需获得政府批准且得以免税)。拜耳中国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或公司指定企业。拜耳农用的不动产留归股权转让后的内资企业。拜耳农用自2003年2月1日起停止向公司支付场地租借款。
据上,留归股权转让后内资企业的不动产中,土地面积为73693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及屋内固定装置为在建工程设施,有关不动产的实际价值尚待资产审计评估后再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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