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口厂区资产位于三峡工程淹没区,属于移民搬迁淹没资产。根据1996年11月及1998年9月兴山县化工总厂与公司签订的《移民迁建补偿协议》及《移民迁建补偿补充协议》,兴山县化工总厂负有向公司进行补偿的责任。
目前,兴山县化工总厂移民迁建指挥部在兴山县高阳镇白沙河新建的生产厂区已全面建成投产,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应办理淹没资产及移民新建资产移交工作,现将移交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经兴山县人民政府有关文批复批准,同意公司将平邑口厂区的土地及其附属物移交给兴山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兴山县经济贸易局管理。公司于2003年11月15日与兴山县经济贸易局签定了《平邑口厂区资产移交合同》,双方并已于2003年11月28日签定了《接受平邑口厂区资产的记录》,对平邑口厂区的土地及其附属物移交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根据有关约定,湖北省兴山县化工总厂应将新建的白沙河厂区全部资产移交给公司。为此,公司与湖北省兴山县化工总厂于2003年11月15日签定了《移民新建白沙河生产厂区资产移交合同》,双方约定以审计后的资产价值207217851.46元作为双方下帐和入帐的依据,并办理资产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凭证移交工作。截止到11月20日,兴山县化工总厂移民工程指挥部共收到移民迁建拨款79800700元。因此,本次移交后公司应向兴山县化工总厂支付搬迁补偿金39900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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