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4日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与伊士曼柯达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合同。
二、通过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关于公司13%、7%股份的转
让合同。
三、通过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关于公司的股东合同(13%股东合同)。
四、通过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关于公司的股东合同(20%股东合同)。
五、通过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与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培训合同、TAC(片基)生产线改造技术支持合同、建设先进乳剂生产线合同。
六、通过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沈阳感光化工研究院签定的关于保定乐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增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和《股东合同》。
七、通过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公司与伊士曼柯达公司签定的关于知识产权许可和持续转让先进技术的许可协议。
八、通过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公司与伊士曼柯达公司签定的市场协议。
九、通过公司与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现有乳剂、涂布生产线的技术提升合同。
十、通过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的汕头线技术提升合同及汕头资产购买合同。
十一、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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