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27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终止出让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
二、通过出让福建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福建
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CONWAYVENTURELIMITED(BVI),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000万元。买卖双方已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项股权转让将在2003年度给公司带来77465961.63元人民币的投资收益。
三、通过收购北京普士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出让北京实达软件发展有限公司8.257%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北京实达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加换股的方式收购北京普士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即北京实达软件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向刘勇、刘颖等自然人购买其拥有的北京普士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由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4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刘勇、刘颖等自然人出让北京实达软件发展有限公司8.257%股权。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