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关联企业重庆万里实业开发公司代垫款,截止2003年6月30日,累计垫付款项为2088.08万元。
本次拟用于抵偿部份代垫款的资产原值21195129.13元,帐面值1549909.97元,2003年2月28日经评估,房屋评估值为766896.7元,设备评估值为1475332.43元,合计9144300.23元。
上述资产属上市公司同一业务体系,是公司改制前重庆蓄电池总厂的资产,该部份资产属原公司改制前的主管单位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是公司进行蓄电池生产所必需的厂房和设备,目前仍在使用之中,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用其冲抵代垫款已征得重庆市财政局的同意。
公司为取得长期贷款,于2001年12月20日已将租赁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全部抵押给工商银行巴南区支行,抵押期限至2006年8月30日。
公司租赁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经营性房屋建筑物及机械设备,经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31日,评估净值为914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评估值作价914万元用以部份抵偿所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
上述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