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比特(000621)公告称,公司于11月5日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ST比特、北京华威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给付义务3990万元及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ST比特、北京华威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目前,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已查封*ST比特拥有的江苏久久软件有限公司47.84%股权。
公告介绍,2002年12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与*ST比特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ST比特提供借款4090万元,月利率4.62%,借款期限为3个月。华威斯公司就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此后,*ST比特于2002年12月30日向工商东城支行偿还了借款本金中的100万元。由于上述借款到期后,*ST比特及华威斯公司均未能偿还工行东城支行借款剩余本金及利息,工行东城支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7月29日*ST比特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令*ST比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所欠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借款3990万元及其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210339元。2003年9月12日*ST比特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通知要求*ST比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告称,由于公司银行存款将被冻结、公司的部分资产将被查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次法院的裁定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明年的赢利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且将对*ST比特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中国证券报记者张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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