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奥园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涉诉案件予以公告:
涉诉案件一: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借款1000万元纠纷案。
2003年1月13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公司银行帐户的银行存款1080万元,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现已冻结被告持有的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股权
1800万股(已冻结)。
为此公司已向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本案正在二审中。
涉诉案件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贷款担保38.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7亿元)纠纷案。
2003年8月8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第一被告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桥东工业区133333.33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冻结第四被告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法人股股权(已公告);冻结第三被告公司持有的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股权5776万股(已冻结);查封或冻结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其他财产。
为此公司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近日已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该案的主审法官提出了就公司担保事项再次开庭审理的请求。
涉诉案件三:中国农业银行奎屯市支行(原告)1302.8万元图书转让纠纷案。
2003年3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公司银行存款143.308万元,不足部分查扣押相应数额的其他财产。
新疆高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图书转让款1302.8万元,违约金130.28万元。本案公司已上诉至最高法院,公司已委托律师代理本案诉讼。
目前公司尚难预测诉讼事项结果,无法判断案件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鉴于诉讼涉及金额较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有关详情,请见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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