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ST轻骑(600698、900946)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于9月19日收到济南证管办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轻骑处以40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前任董事长)张家岭、杨仁发分别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董事)孙建伟等10人分别处以警告处分。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9日对ST轻骑立案调查,最终认定该公司2000年年报及以前的信
息披露中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陈述等违规事实。
1993年ST轻骑发行A股募集资金42916万元,除22731万元投入招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外,其余20184.77万元被用于归还轻骑集团欠银行的贷款本息,截至调查终结之日轻骑集团尚未归还上述款项。该公司直到中国证监会日常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后才于2001年8月3日进行了披露。
1996年ST轻骑配股募集资金29871万元,经中国证监会查证,配股募集资金实际未投入配股说明书承诺的引进卧式加工中心等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另一项目发动机厂迁建扩能工程的募集资金则比原承诺的多6908万元。该公司1996年年报和1997年B股招股说明书对配股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1997年中报至2000年年报间的定期报告未对前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披露。
1997年5月ST轻骑发行B股募集资金10572.56万美元,1997年至1999年,上述募集资金中有9799万元用于轻骑集团模具厂购建资产,该公司1997年年报至1999年年报未对此进行披露。
2000年11月28日,ST轻骑与轻骑集团签署协议,拟受让轻骑集团持有的山东证券4140万元股权。在未完成山东证券股权变更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该公司在2000年年报中直接披露受让山东证券4140万元股份,折合资产9936万元,而对上述未完成股权变更法律手续的情况未予说明。上海证券报记者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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