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今日公告显示,此前已解除有关股权托管协议的股权转让双方,再次签署协议,拟终止执行武汉塑料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
公告显示,第一大股东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近日签署了《武汉塑料股权转让过渡期安排协议》,双方拟终止执行于6月6日签订的武汉塑料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自10月23日武汉塑料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武汉经开推荐的董、监
事候选人顺利当选,武汉国发派驻武汉塑料的董、监事全部退出之日起终止执行,双方关于武汉塑料股权转让的各项约定自行解除。
此前有关公告显示,双方曾于上月中下旬签定协议,解除了有关股权托管协议。当时公告表示,是根据证监会对股权转让收购报告书反馈意见的要求,签定解除协议的。不过,股权转让双方今日表示,武汉经开与武汉国发终止执行《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原因是武汉经开曾作出持有武汉塑料股票三年不转让的承诺,并且由于国有股转让过程耗时太长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武汉国发战略投资重点发生转移所致。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市场及客观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和限制,武汉经开与武汉国发拟终止执行《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双方自主的市场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尊重双方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将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对武汉国发及其派驻公司的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在托管及任职期间的经营行为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还称,在股权转让终止执行前的过渡期内,武汉塑料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双方积极配合、共同管理,以实现武汉塑料经营管理的平稳交接,但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决策均须征得武汉经开的同意并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作出。在此期间,双方分别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并保证武汉塑料的资产完整,维护武汉塑料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海证券报记者殷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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