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都(000584)公告称,公司于9月8日收到国有股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书面通知,成都国资已于9月8日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经双方协商同意,拟转让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从每股1.47元调增为每股1.55元。
公告介绍,成都国资与双良科技已于1月12日签署了一份《关于转让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8.64%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及一份《关于托管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8.64%
股份之股份托管协议》、于5月23日签署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于5月28日签署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成都国资应按已签署协议之约定将成都国资持有的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8.64%的国有股(共计37,699,255股)转让予双良科技且双良科技应按已签署协议之约定从成都国资处受让成都国资持有的拟转让股份。目前已签署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根据已签署协议之相关约定,双方同意确定拟转让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每股1.47元,现经双方进一步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补充协议以调整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调增为每股1.55元。即:除已签署协议所约定的双良科技应向成都国资支付的原股份转让价款之外,双良科技应就从甲方处受让拟转让股份之事宜再向成都国资支付3,015,940.40元。中国证券报记者张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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