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67) 名流置业: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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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 10: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分别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及其授权单位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和《项目投资补充协议》,约定由名流投资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武汉市滠口经济发展区面积约为3,400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7.78万元人民币(总计26,452万元人民币),名流投资已支付1,600万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名流投资为了履行在公司资产重组时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拟将其在该《项目投资协议书》和《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中拥有的全部权利和 武汉名流于2003年8月28日与名流投资、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了《关于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同时与名流投资签署《补偿协议》,武汉名流享有原名流投资在《项目投资协议书》及《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由武汉名流向名流投资支付其已向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支付的1600万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向名流投资支付每亩1.22万元人民币的征地前期费用补偿金。依据上述协议,该关联交易价款为5748万元。 二、决定将公司注册地由云南省昆明市迁至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123号深圳市百货广场。 三、定于2003年9月30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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