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95)“中孚实业”公布股权协议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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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 10: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3年8月27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大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豫联集团)通知:2003年8月26日,巩义市财政局(持有豫联集团78.8%的股权)与EverwideIndustrialLimited(东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英)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东英受让巩义市财政局持有豫联集团14866万国有法人股股权(占豫联集团总股本的78.8%),由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44.18%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股权转让协议若最终生效,将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巩义市财政局变更为东英,巩义市财政局将不再持有豫联集团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已获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文批准,尚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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