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就"CHDTV"标识发表声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04: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川长虹(600839)称,近日,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通过媒体散布公司使用了CHDTV标识一事,公司对此作出声明。 公司称,迄今为止,公司生产的电视机及其包装物上,使用的都是长虹注册商标,长虹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依法属于公司。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称公司使用了HDTVReady作为商标,是有意地混淆了商标的法律概念。公司产品上使用的HDTVReady只是表明长虹众多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