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借新款还旧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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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 10:55 经济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13日讯ST金泰今日晚间发布对外借款公告称,公司于2002年8月8日在交通银行泰安分行取得的2000万元1年期借款于2003年8月8日到期,公司分两笔办理了2000万元借款的借新还旧手续,第一笔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月借款息为4.575‰,第二笔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月借款息为4.575‰,两笔借款均由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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