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70)“*ST斯达”公布诉讼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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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09: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了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诉公司与长春新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逾期案件。现经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公司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115万元人民币及贷款利息,并向原告支付逾期还贷的违约金(借款合同期限内利息按合同约定;逾期部分按人民银行对企业向光大银行贷款 二、被告长春新宇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公司因向原告借款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告长春新宇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向被告公司追偿的权利。 案件受理费115760.00元、财产保全费50520.00元,合计16628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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