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37)“歌华有线”公布诉讼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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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 09: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将涉及诉讼事项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北京市物价局有关批复,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自2003年7月1日起由每户每月12元调整为每户每月18元。收费标准调整后,对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特困户仍维持原每户每月12元的收看维护费标准;对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公司7月24日收到海淀区法院《民事起诉书》及证据目录各一份,该案基本情况如下:原告为郝某某;被告为公司;案由为以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单方面提高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的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原有线电视收看服务合同;判令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公司7月28日收到崇文区法院《民事起诉书》和传票各一份,该案基本情况如下:原告为何某;被告为公司;案由为以侵权起诉公司。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2003年7月擅自多收取的有线电视收视费6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 公司已经聘请了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以上诉讼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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