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69) 菲菲农业: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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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 09: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盛道集团有限公司向沈阳菲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司法裁定转让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及向沈阳市野森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项,日前,公司相继收到三份关于菲菲集团所托管的股权经司法裁定过户的通知。同时,日前盛道集团也已与野森公司完成了相关股权的过户手续。 上述国有股转让完成后,盛道集团将持有公司42219200股股权(占总股本的22.77%) 该次股权过户完成后,菲菲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时盛道集团拟转让给菲菲集团的股份尚有21249200股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菲菲集团将继续行使上述拟受让股权的托管权,故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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