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19)“贵州茅台”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 00: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03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设立信息中心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03-2004年度商标许可使用费的议案:公司与集团公司双方确定,2003年、2004年的商标许可使用费为公司使用许可商标的酒类产品年销售额的2%,但每一年度的使用费最高均不得超过2001年和2002年所收取商标使用费的平均值,即人民币3699.6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