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81)“*ST民丰”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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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 04: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1日接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与传票,公司的一名股东李新民(原告)诉公司(第一被告)与上海第十印染厂(第二被告)“股东会议表决权纠纷”案,开庭时间为2003年8月20日。 原告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由第二被告2003年6月29日自行召开的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以及临时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依法判令由第一被告于2003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以及年度股东大会无效; 三、本案诉讼费由第一、二被告共同承担。 公司已函告公司法律顾问,并做积极的应诉准备。除此之外,公司没有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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