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1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的16716360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3.85元,转让价款64357986元,以现金形式支付。转让后,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716360股,持股比例为18.49%,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2003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世通贸易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深圳市强泰实业有限公司、第七大股东深圳市执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别与南宁市自来水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4998000股、4159040股、995000股全部转让给南宁市自来水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每股3.85元、1.49元、3.85元,转让价款分别为19242300元、6196969.6元、3830750元,均以现金支付。转让后,南宁市自来水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52040股,持股比例为11.23%,成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世通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强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执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