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94)“大商股份”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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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02: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1日分别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投资)、北京中冶安顺达冶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安顺达)、北京华超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超联)、北京华迪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迪技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上述公司持有的北京天客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客隆)共计92%的股权及相关股东享有的对天客隆的债权,转让总价款为10577.74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天客隆92%的 一、与自来水公司签署的合同:自来水公司将其持有天客隆44.44%的股权以人民币4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自来水公司将其持有对天客隆2000万元债权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二、与基础设施投资签署的合同:基础设施投资将其持有的天客隆17.39%的股权以1627.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经2003年7月14日召开的天客隆股东会决议确认,珠海宁华实业发展总公司、华迪技术、华超联以及中冶安顺达同意基础设施投资将其受托管理的上述公司拥有的天客隆22.9%股权,以2143.4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公司代天客隆偿还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债务387万元,公司偿还后,再向天客隆追偿。 基础设施投资为天客隆受让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光大国际饭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其他第三方就该担保责任向基础设施投资提供反担保。 三、与中冶安顺达、华超联、华迪技术签署的合同:公司分别以273万元、273万元以及140.7万元受让中冶安顺达、华超联、华迪技术持有的天客隆2.89%、2.89%、1.49%的股权。 以上股权收购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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