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07)“酒钢宏兴”公布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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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02: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有关批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甘肃省境内设立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同意公司从2002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税率。2002年,公司实际执行所得税税率为33%,多缴所得税款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在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期限内予以抵缴。公司下年度,按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有关通知,报经审核确认后,可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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