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2)“*ST桦林”公布大股东资产抵债、资产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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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 02: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桦林集团)拟签订《资产抵债协议》、《资产债务重组协议》及《关联交易处理协议》。桦林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热电分厂、机修分厂的全部资产及面积为58987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并参考合计评估值26105.96万元用于抵作于2003年7月31日的大股东欠债的账面值减去人民币2950万元的债务余额(桦林集团保证截止于2003年7月31日,大股东欠债的数额不超过215000000元)。 桦林集团以承担除保留在公司的5亿元银行负债、账面值为1.4亿元的应付账款、账面值为300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以外的全部债务的方式受让公司所有的农用胎分厂的资产,以及除保留在公司的账面值为8000万元的存货、账面值为7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及桦林集团对公司的大股东欠款以外的流动资产(下称:重组资产)。重组资产评估值为246360019.58元。重组资产拟以2003年7月31日公司的账面值为准,重组债务拟以2003年7月31日公司的账面值为准。 公司拟购买桦林集团所有的“桦林”、“红旗”的注册商标所有权。该等转让商标评估值为1161.56万元,公司与桦林集团共同确定转让价格拟定为1000万元。公司在受让商标后,将许可桦林集团拟接收的农用胎分厂在其现有生产的斜交胎产品中无偿使用“桦林”注册商标,许可期限为自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之日起的一年。 公司拟终止与桦林集团签订的如下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及其分协议、补充协议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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