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万里电池(600847)和董事会部分成员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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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 15: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经查,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渝万里)于2002年1月借款人民币1300万元给北京友谊辉志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金额占ST渝万里2002年末净资产的20.5%。对该借款事项ST渝万里未签订协议,也未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ST渝万里直至2003年5月16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ST渝万里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1条、第6.2条、 ST渝万里董事罗钊明、诸一军、段荣生、杨扶中、高向军、黄玉泉、杨一川及原董事杨莉珊未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2条等的有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第12.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ST渝万里及上述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公司监事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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