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制药(600656):称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真实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 08: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消息针对日前某媒体所称华源制药间接控股的"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大股东易人、公司因合并江山制药财务报表被指财务造假、公司将可能丧失利润来源等言论,华源制药(600656)今日特发布澄清公告。 据依法管辖江山制药的有关中外合资企业的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示,江山制药的股东名称及各方股东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第一大股东江苏华源 为此,赵聿秋董事长曾多次要求该提案董事及时提供具有具体内容的修改草案及有关改选董事长须依据易人后的新的第一大股东的法律证明文件,但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提案董事未能提交上述文件。 公告还指出,按有关法律规定,即使江山制药大股东易人,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仍持有江山制药42.05%的股权,依法享有按其所持股权的比例获得利润分配权利,不存在"华源将失去利润奶牛"之说。 此外,公告强调了江山制药系华源制药控股公司华源药业的子公司,根据该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董事长由第一大股东华源药业委派,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亦由华源药业推荐和委派,华源药业实际行使了对该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权。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华源药业将江山制药作为子公司纳入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2002年8月20日,江山制药召开了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即成都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江山制药列入华源药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以会议决议的形式作出了进一步确认。华源制药年度财务报告均经有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所反映的财务数据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公告认为,是否合并江山制药会计报表是华源药业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对会计合并范围事项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存在财务造假之说。 如果华源药业不合并江山制药会计报表,并不影响华源制药以前年度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等重要指标,只是对公司总资产及主营业务规模产生影响。公告具体披露了合并江山制药与不合并江山制药的华源制药2001年至2003年一季度财务指标。 (记者谢潞锦李彬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