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华(000660):公司违法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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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 08: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圳消息*ST南华(000660)今日公告。公司6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称,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经初查后,证监会于2001年4月6日决定立案调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2002年7月30日依法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与申辩。现已调查并审理终结。 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遗漏集团公司占用资金情况;二是遗漏担保事项;三是遗 上述事实,有公司已公告但存在重大遗漏的1998年年度报告、1999年中期报告、1999年年度报告和2000年中期报告,有关资金占用的协议、会计凭证、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担保合同、质押合同、股份质押登记证明书、南华西公司董事会决议、南华西公司关于占用资金、为集团公司提供担保、集团公司质押股权的说明、有关董事谈话笔录等证据在案证实,证据充分、确定,足以认定。 证监会对此认为,公司及相关董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构成重大遗漏行为。 根据规定,决定对公司罚款50万元;对公司董事长何竟棠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对副董事长孔繁波、董事肖鸿辉、韩慧琦、张荻、罗小玲分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5万元,对董事周汉生、叶宗诚、黄劭宽、黄庆龙、关博珊、罗昌明、岑建分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3万元。 (记者殷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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