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600609):要约收购获证监会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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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 08: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消息金杯汽车(600609)公告,公司日前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沈阳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金杯汽车"股票义务的批复》。 批复文件主要内容有: 同意豁免沈汽公司、新金杯由于本次受让合并持有金杯汽车40.91%的股份而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今后沈汽公司、新金杯若增持金杯汽车股票,必须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事先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沈汽公司、新金杯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若增持金杯汽车股票,视同沈汽公司、新金杯增持金杯汽车股票,对此沈汽公司、新金杯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立即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资料显示,2000年11月24日,金杯汽车第一大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2003年1月8日,公司接到一汽集团和沈汽公司及新金杯的通知,一汽集团和沈汽公司及新金杯已获国家财政部《关于金杯汽车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记者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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