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药业下属公司因虚假宣传被查 抗非原是虚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1日 12:04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编者注:注册资本1994万美元,中新药业(600329)持股55%。本周股市“非典概念”甚嚣尘上之际被喻为“最正宗的α-2b龙头”,中新药业股价也随之大幅波动)利用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名义篡改药品说明书并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24日他们只批准了北京一家企业的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用于预防“非典”的临床试验,而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类似产品并没有获得用于防治“非典”的临床试验批件。 但是,一段时间来,在天津华立达的网站上出现了大量有关其产品“捷抚”可用于防治“非典”的相关报道,其中大量属于虚假宣传。特别是网站上可供下载的说明书多处严重篡改已经批准的内容,在“适应症”中擅自增加“用于由病毒(包括冠状病毒)引起的非典型肺炎(SARS)等呼吸系统感染的预防及治疗”内容,在“用法用量”中擅自增加“呼吸系统感染的用法用量”内容。这些做法都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天津华立达立即停止利用各种途径所进行的虚假宣传报道,并在其网站和有关媒介上刊登更正说明;对这个企业篡改说明书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