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000917):调整投资收益收取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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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 08: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变“五五分成”为每年获得8840万固定收益 本报讯(记者 肖冰)电广传媒(000917)公告称,公司拟与湖南电视台签订《关于湖南电视台投资收益的补充协议》,自2002年起,对湖南电视台所属的各媒体单位的投资收益分配方式由“五五分成”调整为电广传媒按固定数额收取投资回报,自2002年至2013年,电广传媒每年可获得的投资收益总额确定为8840万元。
资料显示,公司自1999年开始与湖南电视台所属的卫星频道、湖南电视台经视台(含经济频道、都市频道、生活频道)、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原湖南电视台文体频道)、湖南电视台影视频道等媒体单位进行战略合作,采取合办栏目、合作制作节目等方式对各媒体进行投资。截至2002年12月31日,投资总额累计72200万元,投资合作期限均为15年,合作经营的收益采取在保持现有广告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各合作媒体、栏目实现的净收益在公司与媒体之间按五五分成的形式予以分配。 由于2002年湖南电视台所属各媒体进行了大规模的资源重组,在频道资源、栏目资源、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成本费用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调整和变化,上述调整变化导致公司参与投资的媒体、栏目、节目与未参与投资的媒体、栏目、节目已无法再进行独立区分,原独立核算的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投资权益,公司与湖南电视台就投资收益核算及分配方式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对媒体投资收益的收取方式进行了调整。根据电广传媒2000年、2001年收取的投资收益平均水平,双方确定,自2002年至2013年,电广传媒每年可获得的投资收益总额确定为88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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