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发债又有新进展 宏源证券申请发行10亿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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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 07:04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建民)备受市场关注的证券公司发行债券一事,目前又有新的进展。宏源证券董事会日前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债券的议案》。 宏源证券董事会今日发布的公告称,就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具体授权如下:1、发行利率、期限等及其确定方式;2、是否设置担保及担保人或担保物的安排;3、募集资金的用途及 宏源证券此次发债的发行方式令人关注。根据已披露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券商公开发债有六大门槛:最近一个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盈利;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规范,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做到对承销、经纪、自营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业务执行等方面分开管理,具备适当的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券的券商,最近一个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宏源证券2002年年报显示:每股收益0.0763元、每股净资产1.233元、净资产6.39亿元。因此,宏源证券此次发行不超过10亿元债券,很可能是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券。 与此同时,董事会还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增发新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公司增发新股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至本次增发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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