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轧辊、上工股份国家股转让获财政部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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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 08: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讯邢台轧辊(600149)第一大股东邢机集团与北京华夏建设公司签署的转让公司国家股8863.5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的协议、与江西洪都航空公司签署的转让公司国家股3545.42万股的协议,日前已获财政部批准,目前正在准备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若上述股份转让成功,华夏建设将持有公司8863.56万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洪都航空将持有公司3545.4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1.6%,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邢机 又讯上工股份(600843)1593.49万国有股股权转让已获财政部批准。 据悉,公司大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曾分别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股转让协议书》及《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轻工控股将其持有公司国家股11701.80万股中的1593.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31%)分别转让给长城资产公司和上投公司。其中,将739.91万股国家股按每股4.46元价格转让给长城资产公司,转让总金额为3300万元人民币;将853.58万股国家股按每股4.46元价格转让给上投公司,转让总金额为3807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轻工控股将持有公司国家股10108.31万股,占总股本的40.04%;长城资产公司将持有公司国家股739.91万股,占总股本的2.93%;上投公司原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934.82万股,占总股本的3.70%,本次受让股权853.58万股,累计将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为1788.41万股,占总股本的7.08%。(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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