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发科技(600391)随大股东搬迁损失将获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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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10日 09:0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记者 刘昕 成发科技(600391)于1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成发集团公司转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该协议由成发集团公司与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于2002年12月27日生效。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成发集团公司同意将约1086亩厂区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提交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收购,其中包括公司于2000年7月28日与成发集团公司签署的50年期《土地使用权租赁 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成发集团公司负责在2005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部土地的拆迁工作并将全部土地打围后移交给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司称,由于具体的搬迁方案尚在制定中,尚未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故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资料显示,公司于2002年8月19日接到成都市东郊结构调整办下发的文件,将公司列入随同第二批企业同步搬迁的连带企业名单。由于公司的生产用地是向大股东租赁的,如随大股东搬迁而不能得到相应补偿将会出现重大损失,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称,根据其与大股东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因搬迁发生的损失赔偿是有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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