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式最为简单直接,但在证券市场成立10年来并不多见。在《证券法》实施以前,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0.5%,因此自然人不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直接控制人。1999年7月1日起生效的《证券法》取消了自然人的持股限制,并强调所有市场主体一律平等,自然人和法人一样,也可以成为上市公司的发起人。这为自然人直接控制上市公司创造了条件。1999年6月上市的“浙大海纳”(000925)是中国第一家发起人中有自然人的上市公司,该公司由“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以及李立本、
褚健、赵建、张锦心共同发起设立。
2001年1月上市的“天通股份”(600330)是中国首家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潘广通及其子潘建清分别持有“天通股份”11.03%和10.45%的股份,分列第一、二大股东,潘氏父子共持有“天通股份”21.48%的股份,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潘氏父子的资本财富为20267万元,居“资本富豪榜”第21位。
同样由自然人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还有“宏智科技”(600503)和“精伦电子”(600355)。王栋持有“宏智科技”18.03%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栋资本财富为11312万元,居“资本富豪榜”第50位。
李少林为“宏智科技”第二大股东,持有15.79%的股权。其资本财富为9907万元,居“资本富豪榜”第59位。
张学阳持有“精伦电子”22.70%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资本财富为18787万元,居“资本富豪榜”第24位。曹若欣、罗剑峰、蔡远宏为“精伦电子”的并列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公司14.25%的股权。其资本财富各为11793万元,并列居“资本富豪榜”第45位。
“天通股份”等3家公司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上市之前其实际控制人就以自然人身份作为待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非在公司上市后通过购买或受让股权而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资本市场上,以自然人身份通过证券市场受让股权而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例子目前还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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