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ST松辽(600715)今日公告称,由于公司涉诉为九州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炎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旷野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华夏银行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日前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及应诉通知书。
据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和应诉通知书称,九州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9日与华夏银行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一年,ST松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
于九州科技公司擅自变更贷款用途,华夏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九州科技公司提前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ST松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诉前财产保全。因此,法院冻结九州科技公司和ST松辽银行存款2000万元,存款不足,查封相应价值的资产。
由于相同原因,法院冻结炎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和ST松辽银行存款2500万元,存款不足,查封相应价值的资产。冻结湖北旷野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炎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和ST松辽银行存款2500万元,存款不足,查封相应价值的资产。ST松辽称,接到上述裁定书和应诉通知书后,公司立即对此进行了解,得知公司对以上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行为都是公司前任董事长邝远平署名,与公司无关。根据公司2001年11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邝远平已辞去董事职务,无权代表ST松辽于2001年11月29日、2001年12月9日签订为他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ST松辽董事会同时申明,截至目前,公司从未披露过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形成决议或者以其他形式授权公司有关人员对外签订有关担保协议的公开信息,也未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有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此的授权行为。对于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行为的人员,公司将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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