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嘉宝(600622)近日收到法院关于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11份及民事诉状11份。
11名原告称其在阅读了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后,决定对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进行投资,但由于公司信息披露不实,陈述虚假,且受到证券监管机关查处,致原告购入的股票一直被套至今,投资损失巨大,投资收益与回报不能实现。甚至投资本金都难以全额收回
对此,原告根据已抛出情况及未抛出的股票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的第二天即2002年1月26日为基准卖出日,原告要求从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并要求公司原12名董事和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以上11项诉讼的开庭时间未定,公司正积极准备应诉。(范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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