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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光案转移管辖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6月05日 10: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廖霁)ST红光(600083)公告称,公司于2002年6月3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吴振扬等11名自然人诉被告国泰君安、ST红光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11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此11案移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此前ST红光曾接到上海一中院《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通知公司作为被告参加上述11案的诉讼。根据有关法律及有关通知,公司认为上海一中院对此11案无管辖权,并于2002
年5月20日向上海一中院提交了此11案的管辖权异议书。目前为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通知ST红光参加此11案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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