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ST海洋(000658)4月29日收到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滨支行起诉被告厦门华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ST海洋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厦门华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共计人民币900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案件诉讼费、判令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上案件将于2002年6月4日开庭审理。(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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